一、分公司和总公司统一报税还是分开报税,有何规定分公司和分公司统一报税务登记证书,有何要求
如果总公司和分公司在同一个管辖权的,分公司不需要单独报税,由总公司统一报税;如果不在同一地区,那么按照属地原则,分公司要单独在其所在地进行报税。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公司法》第14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14条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身份选择税收筹划的基本原理是什么
1、由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缴纳增值税时存在区别,纳税人在税法规定可以选择身份时,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税负测算,选择恰当的身份。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年销售额达不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和新开业的纳税人,如果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法律规定的会计制度设置账簿,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此时,纳税人申不申请认定,就有筹划的空间。
3、在不考虑发票开具和出口退税的情况下,纳税人选择哪种身份税负较低,可以用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判别法进行选择。
4、从两类增值税纳税人的计税原理看,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计算是以增值额为计税基础,而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计算是以全部不含税收入为计税基础。在销售价格相同的情况下,税负的高低取决于增值率的大小。一般来说,对于增值率高的企业,适宜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反之,适宜作为一般纳税人。当增值率达到某一数值时,两类纳税人的税负相同,这一数值称为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
三、开一个公司需要交什么税?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开一个公司需要交的税有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基金、工会筹备金(成立一年后缴纳)、残疾人保障金(成立三年后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
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
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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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五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五条
四、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规定是什么?
律师解答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规定纳税人有《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纳税人纳税年度内的收入总额按预先核定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账簿但未设置的;
(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引用法规
[1]《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五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