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针对唯一的房子可以查封吗
如果房屋是属于唯一房屋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法院是可以对房屋进行查封的,但法院不得变卖、拍卖房屋。这是为了保障被执行人和其扶养人的生活所需。
但这种情况并不是绝对的,如果唯一的房屋超出当地住房面积最低生活标准的,对于超出标准部分的房屋是可以查封拍卖的,例如房屋是被执行自建房的,房屋是属于多层建筑的,可以将其他楼层进行拍卖。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被执行人唯一的房屋,一般是只能查封不能变卖的,经保障被执行人的生活所需,但如果超出生活必需标准的,是可以变卖的。
二、查封的房屋影响抵押权人行使权利吗?
1.已经抵押的房产仍然可以查封,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行使权利。
2.已经设定抵押的财产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者执行措施的,不影响抵押权的效力。
3.因此,有一些已设定抵押的房地产,如果担保的债权数额较大,在拍卖该房产后可能无剩余的,人民法院就不再对该房产进行查封。
5.已经查封的房屋不应再设定抵押。因为查封某一房产,就应当禁止对该房产进行处分。人民法院也只承认该房产在被采取查封、扣押之前已经设定的抵押权的效力。
6.《民法典》规定已经设定抵押的财产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者执行措施的,不影响抵押权的效力。
三、查封房拿到房产证了,房产证有保障吗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查封房拿到房产证了,房产证有保障吗”问题回复如下保障房是有房产证的,上市销售后,办理房产证程序与普通商品房一致,其前提条件是
1、项目五证齐全(正式发售之前必须具备)。
2、竣工之后顺利通过测绘部门的审查(工程竣工之后)。
3、未抵押证明(办理房产证时必须出具)。
4、未司法限制证明(办理房产证时必须出具)。购房者必须提供的资料
1、购房合同(买卖过程中必须签订)。
2、购房(收房时,房屋测绘部门测出实际测量面积之后,开发商必须出具)。
3、买受人身份证明。
4、完税凭证(已交契税凭证)(办理房产证时缴纳)。
5、物业维修基金缴交凭证(办理入住手续时缴纳)。
6、其他所需证件。以上条件缺一无不办理房产证。要确定项目是否证件齐全,以及符合上述的这些条件。只要符合条件就是有房产证的。【法律条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听律网网相关律师,你的实际情况,为你解决问题。
引用法规
[1]《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四、名下就一套房子法院会查封吗
法院会强制执行只有一套住房。
符合下列条件,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五、被查封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民法典》第106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法人组织解散
(一)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出资人或者设立人决定解散;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生效时间是2021年1月1日)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10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