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损害赔偿之后合同仍然有效吗
损害赔偿之后合同仍然有效。因合同违约造成一方当事人损失后,违约方赔偿了损失的,该合同未解除前仍然有效的,当事人需要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
[2]《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二、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根据《民通意见》第168条“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人身损害案件根据该规定的文义解释,受害人通常是在事故发生的当场受伤,故大多数人据此认为诉讼时效期间应自事故发生日起算。因此,人身损害事故发生当日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日,是被普遍接受和适用的方式之一。又根据《民通意见》第140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之规定,诉讼时效中断有三种法定事由
1提起诉讼; 2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 3一方同意履行义务。
引用法规
[1]《民通意见》 第168条
[1]《民通意见》 第140条
三、合同无效需要赔偿损失吗?
律师解答
合同无效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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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条
[2]《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
[1]《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条
[1]《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
四、合同无效后的赔偿损失范围是什么,有哪些相关规定
合同无效后的赔偿损失范围是信赖利益,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不包括在合同有效情形下通过履行可以获得的利益。合同无效后,一方当事人对合同无效存在过错且对方当事人因此遭受损失的,过错方应基于缔约过失责任向对方当事人进行损失赔偿。
五、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诉讼时效有效吗?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这是对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诉讼时效是多长的回复,希望能帮助到您。
引用法规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2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