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脏病复发死亡工伤
犯罪分子心脏病是不可以羁押的,有心脏病的人能拘留,因为不再不拘留的条件之内。患病治疗期间延缓拘留,病愈以后再拘留。患有心脏病,没有发病就按要求拘留,只不过会给予一定的照顾。刑事拘留的羁押法定期限为3到7日,最长不超过30日。治安拘留的羁押期限为1日以上,l5日以下。
二、员工工作期间心脏病发身亡是否属于工伤
员工工作期间心脏病发身亡是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能够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引用法规
[1]《员工工作期间心脏病发身亡是否属于工伤》 第十五条
三、人在工地干活摔倒,引发心脏病死亡是否属于工伤
1、是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等;
2、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 )的20倍。
四、上班途中心脏病复发不算工伤吗?
通常情况不算工伤。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因此,如果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心脏病,在48小时死亡的情形,才可以认定工伤。
引用法规
[1]《上班途中心脏病复发不算工伤吗?》 第十五条
五、在劳务工地上突发心脏病死亡,算工伤吗?
1、如果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四十八小时内死亡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规定视同为工伤。”规定可算为工伤。
2、应先向当地的社保局工伤认定,然后申请仲裁索赔。
引用法规
[1]《在劳务工地上突发心脏病死亡,算工伤吗?》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