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份证被他人拿去办信用卡,卡办下来了,银行找钱,我该怎样办?
个人办理信用卡提供必须的资料
1申请人(主、附属卡)身份证复印件;
2工作证明文件带有申请人工作单位名称、本人姓名及照片的工作证/牌复印件或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原件;
3住址证明(以下所列各项选择提供一项)现住所最近期的水、电、气、固定电话等费单的原件。
二、身份证被盗用办信用卡,有不良记录怎么办?
身份证被盗用办信用卡欠款身份证本人无须承担后果。身份证丢失后被不法分子冒充办理信用卡,银行因此受到财产损失,这是当事人无法控制的。当事人虽有保管好自己身份证明的义务,但是银行在为个人办理信用卡时,应该履行审查义务,审查包括身份证是否由本人使用,身份证的真伪等。如果身份证被他人盗用,并在银行成功办理了信用卡,如银行没有尽到审查义务,由此产生的后果银行应负主要责任。如果发现是被冒用身份办理的信用卡,由此引起的透支、甚至被记录信用污点的,银行均会负责,无需客户还款,并协助按人行规定流程取消不良信用记录。如果透支数额大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信用卡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作为身份证实际持有人,可以选择报警处理,由公安机关追究盗用者的刑事责任。
三、别人用你身份证办了信用卡,你没有办,你可以拿身份证去办吗?
用自己身份证替别人办信用卡,如果对方恶意透支,且数额较大,则涉嫌信用卡诈骗犯罪,属于共犯,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2]《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四、我的身份证办信用卡被别人拿去办了怎么办
2、《身份证法》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3、所以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要求对方停止使用你的身份信息,给你造成的损失,你可以要求赔偿。
4、同时办理电话卡以及信用卡是需要本人才能办理的,如果没有得到你的同意,你可以向办理电话卡的电信营业厅或者是信用卡的银行主张赔偿,要求对方冻结卡片,同时对于网贷,你方也可以拒绝偿还。
引用法规
[1]《身份证法》 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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