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大额医疗互助保险单位必须交的吗
1、大病互助医疗保险一般不会全额由个人交或者单位交的,都是按比例缴费的,这个险种一般都是医保中心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的,要看购买的保险种类而定
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二、职工医疗保险和社区医疗保险哪个好?
职工医疗保险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退休(职)人员;城镇所有企业及其职工、退休人员;部队在地方单位、行业单位及其职工、退休人员;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个体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城战居民医疗保险各类中小学的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及其他18周岁以下的居民;
18周岁及以上的非从业居民;未按月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待遇的60周岁及以上老人(低收入家庭老人)。二者所体现的保障水平的区别职工医疗保险以三甲医院为例,急、住院赔付比例可达85%(退休人员90%)左右,各地有别居民医疗保险以三甲医院为例,住院医疗赔付比例只有40%左右,各地有别职工医疗保险拥有个人账户用于门诊和购药,居民医疗无个人账户;职工医疗保险年赔付封顶额远远高于居民医疗保险;职工医疗保险有专设的大病医疗待遇,保障范围较为宽泛,而居民医疗保险的大病保障范围极其有限,且保障水平很低;职工医疗保险参保条件是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者,否则不予办理,而居民医疗保险是独立办理的。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期以退休年龄为限,且设有连续缴费年限,而居民医疗保险为终身缴费。以上就是医疗保险与职工医疗保险的区别。
三、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哪些医疗待遇?
1工伤医疗费。工伤人员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符合报销规定范围的,全额报销。
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发生的以上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所在企业未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以上费用由所在用人单位支付。
2转外地治疗费用报销。工伤人员或职业病人员经批准转外地治疗工伤或职业病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职工所在企业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
3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人员需要住院治疗工伤或职业病的,由其所在企业按照因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八条,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八条
四、个人缴费职工医疗保险,能享受生育保险津贴和福利吗?
不能享受报销的,具体如下
1:社保保险目前包括五部分即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
2:以个人名义缴保险目前只可以缴养老与医疗,而生育费用的报销是要走生育保险的,所以不能享受
3: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有明确的文件规定.>说的很清楚,看自己是否符合条件.第十条女职工同进符合下列情况时,享受生育保险;
(一)连续工龄满一年以上;
(二)结婚、生育符合《民法典》及有关法规规定。第十一条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项目及标准。
(一)正常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机构,按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给女职工所在单位,单位再按生育女职工产假前月工资标准支付给本人。剩余部分留给企业,不足的由企业补齐。
(二)分娩前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治疗费和医疗费。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给每个生育女职工。其中产前检查费100元,正常接生费300元(难产、双胞胎接生费500元,剖腹产接生手术费800元)。超出上述标准的医疗费及药费,由单位报销。第十二条女职工休满产假后,由单位填报《生育保险金报销单〈,持户口簿、准生证、出生证(或婴儿死亡证明)、独生子女证、医院证明(难、顺、剖腹产)及职工工资花名册,到社会保障机构办理生育保险金结算手续,当年费用当年结清。
2.你如果没有参加生育保险,只参加了社会医疗保险,就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是两个不同的保险,两者不能相互包含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十一条
[2]《民法典》 第十二条
五、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样吗?
工伤支付给员工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是不一样的,计算的方法不一样,前者需要由用人单位支付,按照员工的伤残等级来计算,后者是按照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