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父母不给户口本,没法登记怎么办
1、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2、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因此,无法出具户口簿的,可用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结婚登记。
二、女方父母不给户口本怎么办?
没有户口本原件,是不可以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男女双方本人持各自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到民政局办理,手续不全,是不予办理的。
三、父母不给户口本怎么办?
你好,父母不给户口本其实很简单,只要你们俩都是用的二代身份证,那么两人持身份证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即可。现在的二代证都能够即时查验户籍信息,只要你们是自愿的,去办个登记只是手续问题。 如果你们俩用的是一代证,那么还是必须要登记所在地一方的户口本的,主要是为了证明你们俩的手续确实归他们管。这其实也不难,你们俩去男方户籍地登记好了,拿他家的户口本,登记手续是全国一样的,不同的地方至多是或多或少的存在一些搭车收费而已。大喜的日子,谁也不在乎花点小钱,只要顺利就行,不是吗?有一些严格的地方可能要双方的户口本,不过这样的地方已经很少了,应该是抱着原来的登记程序没有调整过来而已,这就没办法了。【法律条文】:《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听律网网相关律师,根据你的实际情况,为你解决问题。
四、给子女上户口,妻一方不给户口本怎么办
1、户主不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的,可由公安派出所应当对保管居民户口簿的一方进行说服教育;
2、经说服无效的,公安派出所可凭该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明,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可用此户口簿办理相关手续。
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 立为一户的家庭,其户主或家庭成员一方因家庭内部矛盾不愿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以至其他成员无法办理个人相关事务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对保管居民户口簿的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并告知其相关户口政策;经说服无效的,公安派出所可凭该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明,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并在常住人口登记表和人口信息系统中注明相关情况。
五、女方父母不给户口本怎么办?
您好,关于女方父母不给户口本应该怎么样办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有关规定
二、关于户口簿问题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因此,无法出具户口簿的,可用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结婚登记。
六、没户口本怎么上户口
一、办理条件
本市居民因种种原因遗失居民户口簿需要办理补领的。
二、所需证明材料
提供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提出补领书面申请(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三、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的具体手续
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下同)提出补领申请,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审核后补发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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