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单位有哪些?什么是劳务派出单位,劳务派出人员有哪些?
劳务派遣是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
劳动合同关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那么,劳务派遣单位包括哪些呢?
二、《劳动合同法》中用人单位如何使用劳务派遣人员?
用人单位因季节性、临时性、突击性用工需要,或因单位原因造成难以与所使用的劳动者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用工需要,确需使用本市户籍劳动者为劳务工的,可以通过劳务型公司输入劳务工,或直接招聘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停薪留职人员和企业内部退养人员作为劳务工使用。
劳务型公司向用人单位输出劳务人员,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协议。协议应明确劳务期限,劳务收入(包括劳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管理费用等),医疗费用及其它福利费用,还要明确承担工伤事故的处理及双方的管理责任等。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劳务型公司应当与被输送的劳务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
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承担国家规定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其它义务。
用人单位直接招用劳务工的,应当与之签订劳务使用合同,并到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职业介绍所办理招工登记备案手续。如果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办理招工登记备案手续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按照擅自用工给予处罚。
三、用人单位使用劳务人员有什么规定?
1、用人单位使用劳务人员需遵守以下规定用人单位使用劳务人员的,需订立劳务派遣协议。此外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也就是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六条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六条
四、劳务公司与个人的劳务分包是怎样的?
建筑劳务分包是指劳务分包作业,是指施工承包单位或者专业分包单位(均可作为劳务作业的发包人)将其承揽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单位(即劳务作业承包人)完成的活动。而劳务公司就是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业务是近年我国人才市场运用一种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换句简单地说,一个就是总的劳务公司,用以安排人来工作的。而另一个则是小的劳务公司,是用以下承包某些建筑小活的。以上是我对公司与个人的劳务分包,具体有什么规定的问题答复,希望对你有帮助。
五、劳务派遣
1、用人单位因季节性、临时性、突击性用工需要,或因单位原因造成难以与所使用的劳动者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用工需要,确需使用本市户籍劳动者为劳务工的,可以通过劳务型公司输入劳务工,或直接招聘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停薪留职人员和企业内部退养人员作为劳务工使用。
2、劳务型公司向用人单位输出劳务人员,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协议。协议应明确劳务期限,劳务收入(包括劳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管理费用等),医疗费用及其它福利费用,还要明确承担工伤事故的处理及双方的管理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