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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嘉兴社保交统帐二的个人缴纳比例是多少?需要交多少钱
社保一年的费用具体是多少每个城市都是不一样的,养老保险是个人缴纳11,医疗保险是个人缴纳
2,失业保险全部是单位缴纳,生育保险个人缴纳
3,工伤保险个人缴纳
4,其他的全部都是单位缴纳。
通常的社保共包括五项,但对于个人自行交纳的社保其实只有两项,大部分地方养老保险一般按当地(一般指地区级)平均工资的20交纳,对于其他四项保险医疗保险就到社区去办更实惠,失业和工伤保险根本就不存在,生育保险是在社保局办理了上述四保险后配送的,不需要交钱。有的地方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捆绑在一起交,具体比例差不多26左右。
二、社保在宁波工作居住地嘉兴可以办居住证吗?
1.两者不存在因果关系的(居住证的种类有很多种,并不限于就业居住证一种)只要当事人在居住地居住达到6个月,并且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就可以在居住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领取居住证;n申请居住证时,需要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相片,就业、居住或者就读的证明材料。
2.《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9号)第十六条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前款规定的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属于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投资创业、引进人才的,申领《浙省居住证》不受前款规定限制。 第十七条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相片,就业、居住或者就读的证明材料。第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到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的相关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受理,出具回执;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发放《浙江省居住证》;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告知申领人,并说明理由。
引用法规
[1]《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 第十六条
[1]《浙省居住证》 第十七条
[1]《浙江省居住证》 第十八条
三、吉安企业办理社保的流程
企业首次办理社会保险程序如下1、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原件;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其它需要携带
1、公章;
2、《职工申报表》;
3、新增参保人员一寸彩照二张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4、农业户口人员提供农业户口复印件(复印第一页和本人页);
5、新增人员同时报U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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