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标准及程序是什么,交通事故人损伤赔偿
当前法律及法院审判案例,
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标准和责任承担是
1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一般处理赔偿事宜时机动车方需上浮10%的责任。因此,法院会以上两种情况来进行责任划分,然后处理赔偿事宜。
二、交通事故撞伤人,对方全责,出院之后怎么去办理赔偿金交通事故撞人,对方的全责需要进行赔偿,那么
1.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一般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出具,需要检验、鉴定的,不计算在内;其次,要求肇事方垫付医药费及保险公司支付1万元医药费;再次,如果对方没有保险或有逃逸、无证驾驶行为等行为的,应当把肇事车辆进行财产保全;最后,在治疗结束后,去凭伤残等级,之后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则向法院起诉。提醒请保管好相应的材料比如交通事故认定书、病历本、医疗费发票,交通费发票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三、交通事故人伤起诉流程是什么,有哪些相关规定
交通事故人伤起诉流程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人民法院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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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四、发生交通事故人伤同责怎么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人伤同责赔偿的方式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的规定,赔偿义务主体只需就超过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现行交强险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千元)的部分,承担百分之六十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