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鉴定有伤需要多长时间,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鉴定的时间一般都是
司法鉴定机构在收到司法鉴定委托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如果情况复杂的,可以申请延长鉴定时间,延长时限一般不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第一、二款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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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二十八条
[1《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二十八条
二、交通事故伤情鉴定多久能出?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交通事故鉴定是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门为了解决交通事故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题目,指派或委托专业技术职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测、分析、判定的一种调查流动(活动)。交通事故常见的鉴定有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车辆类鉴定、道路鉴定、事故成因鉴定和财产损失评估等。鉴定时限《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三十八条规定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病的鉴定,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引用法规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七条
三、交通事故有人伤多久能做司法鉴定,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有人伤能做司法鉴定的时间在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能做司法鉴定。并且鉴定机构必须具有相应的鉴定资质。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
(一)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
(二)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
(三)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
(四)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医疗费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第十二条残疾赔偿金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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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九十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四、交通事故一般多久可以做伤残鉴定,
您好,关于“交通事故一般多久可以做伤残鉴定,”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关于交通事故后多久可以做伤残鉴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 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很多当事人对伤残评定的时间往往把握不准,导致一些伤残鉴定结论在诉讼中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残疾赔偿金是对交通事故受害人经现有医疗手段和医疗水平治疗后仍留下的伤情影响工作和生活进行赔偿的一个法定赔偿项目。交通事故致残的,应在治疗终结后,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一般应在治疗终结,出院后进行鉴定,如有内固定的,必须待内固定取出恢复后才能做伤残鉴定。如果在治疗终结前进行鉴定,此时尚未治疗终结,对治疗终结后,受害人是否会留下一定的伤害影响,是否能完好如初,尚无法判断,此时受害人的伤情做出的评价是不客观的,无法反映、体现治疗终结后的情况。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委托,也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但在委托之前,一定要了解此鉴定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鉴定资质,否则其鉴定结论可能会因此而得不到法院的采纳。如您情况比较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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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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