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没有劳动合同,伤残等级可以申请赔偿吗
可以。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赔偿能否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大致是这样的(一)进行审查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劳动鉴定的日常工作。劳动鉴定办公室工作人员接到劳动鉴定申报后,应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查
1申请的事项是否属于劳动鉴定的;2申请的劳动鉴定是否属于本鉴定委员会受理;3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是否齐备并符合要求;对申请书不明确,有关材料不齐备的,应指导申请人予以补充。(二)鉴定程序一、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经审查决定受理的申请,可以鉴定情况,选择以下程序劳动鉴定办理流程劳动鉴定办理流程1将申请书及报送材料分类、分科整理、登记;2通知用人单位和被鉴定人有关鉴定事宜。(如鉴定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并组织协调鉴定工作;3指定劳动鉴定医院、聘用劳动鉴定专家组成技术鉴定组;4劳动鉴定医院指定合格的医生被鉴定人受伤的部位或病情进行检查,写出诊断报告;鉴定专家组对被鉴定人及材料进行技术鉴定并写出鉴定意见;5劳动鉴定委员会依据国家标准、劳动法规及鉴定意见作出鉴定结论。(三)受理机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下设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挂靠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重庆市劳动鉴定中心为市级劳动能力鉴定经办机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为同级劳动能力鉴定经办机构。
三、未达伤残等级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吗工伤工亡赔偿不适用未达工伤等级
要是工伤未达到伤残等级的,是不能享受伤残待遇的,但仍可享受工伤保险医疗待遇和停工留薪待遇,这些工伤待遇是不能剥夺的。关于工伤待遇,具体情况如下
1、因工伤发生的全部医疗费应由单位先垫付,工伤认定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若是单位一开始就要求员工承担的,就要开始注意单位的举动,看看是不是有赖工伤的嫌疑。一旦发生公司方面有着这种行动的,建议就是及时采取劳动争议解决办法,比如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的方式,最后还不能解决这个问题的,就可以走诉送程序处理了。
2、如果因工伤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或者外出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住院治疗期间和工伤后经医院同意的必要的休息期间,享有停工留薪待遇,即休息期间,单位应支付全薪和全部福利。
四、工伤可以个人申请吗,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律师解答
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或者
工伤赔偿都可以由工伤职工个人申请。
1、用人单位未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3、工伤职工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向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五、没有签劳动合同受伤员工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吗
可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出现工伤的,受伤职工仍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赔偿全部的工伤待遇。
如果用人单位与职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也就是说双方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的,仍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工伤待遇。
在处理工伤时,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并治疗终结后再申请伤残鉴定,之后再鉴定的伤残等级等情况确定具体的工伤赔偿金额。
对于赔偿金额,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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