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司法鉴定规定,医疗事故如何进行司法鉴定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规定,医疗事故如何进行司法鉴定

来源:听律网整理
2024-05-27 13:54:27
   
李彤律师
李彤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解决方案
想要确定医疗事故赔偿金额,首先要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确定医疗事故的等级,这样才能依据法律规定进行计算。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规定,医疗事故如何进行司法鉴定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规定,医疗事故如何进行司法鉴定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医疗事故司法鉴定规定,医疗事故如何进行司法鉴定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医疗事故司法鉴定规定医疗纠纷如何进行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在医疗事故中也需要进行司法鉴定,那么医疗事故司法鉴定规定是怎样的,医疗事故如何进行司法鉴定?

二、医疗事故鉴定属于司法鉴定吗,法律如何规定医疗纠纷鉴定属于哪些司法鉴定对象,法律有何规定

属于。赶快到该院医务科复印所有的住院病历和检查单据、医嘱单等以及封存,保存好这些是证据,医疗事故鉴定是由医学会组织,医学会和医院同属卫生部门,再说一旦鉴定为事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院方是要受处理的,所以医学会鉴定是很难做出公正公平的结论,建议去到当地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即便有枉法的可以到司法局举报投诉的。
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摘录:
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第五十六条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一)未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的;
(二)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为患者提供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服务的;
(三)未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的;
(四)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记抢救工作病历的;
(五)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封存、保管和启封病历资料和实物的;
(六)未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的;
(七)未制定有关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的;
(八)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
(九)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事故的;
(十)未按照规定进行尸检和保存、处理尸体的。
【温馨提示】更多法律知识请关注听律网网,

27万+注册律师日常科普法律干货,若当前有棘手的法律问题,可以点击一对一快速咨询律师,从专业角度给你最合适的解决方案。

引用法规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五条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六条医疗机构违反本条

三、中文医疗事故司法鉴定中文有关医疗事故的法律


1司法鉴定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依据职权,或者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委托具有专门知识人,对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的活动。
2司法鉴定的提起程序及时效法院依职权主动提起;当事人向法院书面申请,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司法鉴定应当在诉讼后提出;司法鉴定必须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出。
3当事人可以参与的鉴定程序及权利当事人可以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交与鉴定有关的材料;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参加鉴定;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参加听证会;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在听证会上可以发表本方观点及理由;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回答鉴定人的提问;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依法申请鉴定人员回避;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在听证会前或后向鉴定机构提交书面陈述意见;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在鉴定有关的法律文书上签字。
4书面陈述意见的主要鉴定当事人可以向鉴定机构提交书面陈述意见,该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当事人的身份、联系方式等;对医疗事件争议的焦点;争议焦点的事实依据;阐明医疗机构存在的过错,过错与损害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过错在损害中的参与度等。
5司法鉴定文书的法律效力医疗案件中,同时存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和司法鉴定结论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优先适用司法鉴定文书作为定案的依据。当事人不服司法鉴定结论的,可以向委托鉴定的人民法院书面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是否同意,由人民法院决定。法院经过审查不同意重新鉴定的,司法鉴定结论作为定案依据。
二、医疗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有何区别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主要区别司法鉴定必须由法院指派或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或由卫生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司法鉴定可以由医学会鉴定,也可以由其他鉴定机构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只能由医学会组织鉴定;非医学会组织的司法鉴定结论主要是过错鉴定,不涉及医疗事故(技术性认定)的问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定涉及是否医疗事故(技术性认定)的问题。

四、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流程和依据是什么?

法律分析
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由卫生行政部门在收到当事人的申请或医疗机构的报告后委托医学会鉴定,也可以由医患双方自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如果鉴定工作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还可由中华医学会组织鉴定。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引用法规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五、如何申请医疗事故做司法鉴定,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专业分析
一、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二、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三、初次鉴定
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四、补充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五、重新鉴定
对重新鉴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与原鉴定材料相同的材料。重新鉴定仍在原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不能由原鉴定人承办重新鉴定的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2)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

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

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6)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
六、复核鉴定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
七、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八、出庭
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司法鉴定人出庭时,应当出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依法实事求是的对鉴定结论的依据进行说明,回答与鉴定相关的问题。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八条
【温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获得专业解答!

引用法规
[1]《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三十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条
[1]《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三十条
[1]《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八条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2千字,阅读时间约5分钟
最快5秒响应
继续阅读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疗事故司法鉴定规定,医疗事故如何进行司法鉴定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阅读文章后仍有疑问律师在线解答
在线法律咨询

遇到法律问题,需要解决?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解答 492

大家都在问

我被别人打了,现在我的医药费有***万多了,但是对方不愿意付医药费怎么办 潘启余
潘启余 的回答
人身损害赔偿主要有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伙食费,交通费等费用。如果构成伤残的,还有伤残补助金
律师你好,我骑电动车撞到***位75岁的老太太,住院***个月了,住院费,伙食费,护工费我都付了,现在医院要求她出院,她不肯出院,该怎么办? 如果到时候她出院了,我该怎么赔偿她?该怎么赔偿她哪***些?谢谢 魏国昊
魏国昊 的回答
您好,负责人承受相应的赔偿职责,赔偿事项有:医药费、住院伙食补贴费、营养费、护理费、住宿费、交通费、
医疗纠纷,是股骨头坏***,没有到做手术的地步,他给我做了,我到洛阳正骨医院,你说我是腰椎,引起的疼痛 听律
听律 的回答
你好,这个需要进行鉴定,鉴定的方式两种,一种是做医疗事故鉴定,这个是在当地的医学会申请做的,一种是做
张永强
张永强 的回答
如果对你造成了损害,可以提起诉讼,本人主攻医疗纠纷,如需详细沟通,可联系。
我的姐姐因为医院医疗事故致***,她还有两个女儿,分别为13和9岁,亲生父母分别60多和50多岁,医院能损赔多少?如何向医院索要损赔? 张永强
张永强 的回答
你好,可先与医院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建议到法院起诉,本人主攻医疗纠纷,如需要可联系。
交通事故,住院治疗50天,回家疗养90天,司法鉴定出来后,如何定误工天数? 刘治海
刘治海 的回答
你好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时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限定计量;
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知识推荐

本地在线律师

查看更多

猜你喜欢

城市律师
分类律师
展开全部
首页 > 法律知识 > 医疗纠纷 > 医疗事故鉴定 >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规定,医疗事故如何进行司法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