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骨折要怎么样才算工伤
工伤的定义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由于工作场所、环境、设备和管理缺陷等因素所导致事故引起的伤害,就算工伤。但是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将上班途中的交通事故伤害也纳入保险之列,只要企业参加了工伤保险,此类伤害也可以向社会保障部门申报,一旦认定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出。前者为生产性事故,要报安监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考核备案,而后者不算生产性事故,不在安全生产事故的考核范围。但是有些企业搞不清楚,除前者以外的事故也不敢报,这样就亏了员工,也没有发挥工伤保险应起到的作用。如果以上没有解决您的问题,欢迎到听律网网咨询,为您提供专业的律师服务。
二、按照有关规定,上班途中摔骨折算工伤吗
劳动者在上班途中摔成骨折是算工伤的。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3《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
[4《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5《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伤骨折要怎么样才算工伤在工伤保险制度中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险费而工伤事故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