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定可以做医疗事故鉴定的地址包括哪些

如何规定可以做医疗事故鉴定的地址包括哪些

来源:听律网整理
2024-06-13 17:02:18
   
王彬彬律师
王彬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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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确定医疗事故赔偿金额,首先要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确定医疗事故的等级,这样才能依据法律规定进行计算。
如何规定可以做医疗事故鉴定的地址包括哪些
如何规定可以做医疗事故鉴定的地址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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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规定可以做医疗事故鉴定的地址包括哪些

医疗事故鉴定可以直接向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所属的当地所属医学会申请;也可以向当地所属的有关卫生部门申请鉴定;或者还可以向法院起诉,然后由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76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76条

三、如何申请医疗事故做司法鉴定,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专业分析
一、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二、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三、初次鉴定
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四、补充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五、重新鉴定
对重新鉴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与原鉴定材料相同的材料。重新鉴定仍在原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不能由原鉴定人承办重新鉴定的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2)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

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

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6)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
六、复核鉴定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
七、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八、出庭
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司法鉴定人出庭时,应当出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依法实事求是的对鉴定结论的依据进行说明,回答与鉴定相关的问题。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八条
【温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获得专业解答!

引用法规
[1《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三十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条
[1《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三十条
[1《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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