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涉外结婚证公证如何办理

江苏涉外结婚证公证如何办理

来源:听律网整理
2024-06-13 16:14:42
   
杨军武律师
杨军武律师
河北英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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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是指婚姻双方当事人中有一方为外国国籍的婚姻。涉外婚姻法律问题主要涉及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问题。
江苏涉外结婚证公证如何办理
江苏涉外结婚证公证如何办理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江苏涉外结婚证公证如何办理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江苏涉外结婚证公证如何办理

1、当事人准备材料,包括证件、以及各种证明材料;

2、将这些材料提交公证机构;

3、公证机构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核和公证,并开具一定证明效力的公证证明;

4、当事人领取和使用相关证明。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2《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二、户口一起,但是没有办证,如何办理离婚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有两种方法

1先补办结婚证再离婚。这是一个连贯的过程。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中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2去民政局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然后让工作人员出具婚姻关系存在的证明,再离婚。
  结婚证的事简单,但是离婚就很麻烦了。涉及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和探望,抚养费的给付,若一方有过错,另一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还有相关举证的问题等等。

引用法规
[1《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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