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后辞职后伤残等级鉴定怎么办?
我国法律对于工伤辞职后伤残等级鉴定有关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二、工伤后,辞职需要做工伤鉴定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以上就是有关工伤必需要工伤鉴定吗问题的相关解答,希望满意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2《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3《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三、辞职后可以办工伤鉴定吗
不解除或终止
劳动关系,可享受以下赔偿待遇医疗费用医疗机构的发票确定。停工留薪期工资期间按原
工资福利支付。原工资指的是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住院期间护理费和伙食补助费前提住院;当地标准确定。交通费和食宿费前提在筹地区以外就医,实际产生的费用及票据确定。生活护理费前提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构成生活自理障碍等级。辅助器具费前提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安装。劳动能力鉴定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具体伤残等级确定。
1、构成一至四级伤残应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并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不解除劳动关系。
2、构成五六级伤残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可享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前提构成五至十级伤残。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综上所述,辞职后可以工伤鉴定吗可以,但和辞职前是不一样的
四、工伤鉴定后离职了可以办理残疾鉴定吗
工伤鉴定后可以离职吗,这是可以的。但还应该赔偿你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五、同学工作受伤,工伤鉴定九级伤参能否办残疾证的
一、工伤鉴定与发放残疾证无关。
二、残疾证,是认定残疾人及其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凭证。由残疾人自愿申领,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残联提出申请,残联委托专门医疗机构按《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用)》评定。符合标准的发给残疾证。
三、残疾证发放与工伤鉴定适用不同的标准,不同的鉴定机构,二者没有关联。工伤职工申请办理残疾证,必须在户籍所在按程序另行申办。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其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凭证。残疾评定标准为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以下简称“残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