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股东出资不足时该如何处理,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当股东出资不足时该如何处理,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来源:听律网整理
2024-04-19 20:04:33
   
张森律师
张森律师
河南民川律师事务所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解决方案
一、当股东出资不足时该如何处理,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条,当股东出资不足时可以以下规定处理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
当股东出资不足时该如何处理,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当股东出资不足时该如何处理,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当股东出资不足时该如何处理,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当股东出资不足时该如何处理,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条,当股东出资不足时可以以下规定处理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温馨提示】这是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有细微差别,办理案件一定要选择专业的律师,点击快速咨询,与律师一对一沟通法律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二、股东抽逃出资,应该如何处理

股东抽逃出资处理方式

1、公司可以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

2、如果抽逃全部出资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返还出资,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六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十六条

三、公司解散时,股东未缴纳的出资如何处理

1、应作为清算财产,进行清算。法律的规定,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和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应作为清算财产。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纳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东需公司章程及股东出资协议按期足额缴纳出资,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最高⼈民法院关于适⽤〈中华⼈民共和国公司法〉若⼲问题的规定(⼆)》第⼆⼗⼆条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六条和第⼋⼗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公司财产不⾜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持。

四、股东不出资该怎样处理

股东是指向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并凭借出资享受资产收益权、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的个人或单位,是公司的投资人公司的股权持有者。因此,股东的最基本义务即是出资义务。实务中可能出现,股东在签订出资协议后,不按期缴纳或足额缴纳出资的情况,针对股东不出资的情况,可以由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在经公司催后股东缴纳出资后,股东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缴纳的,公司股东可以召开股东会就解除未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

2、其他已经按照约定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不出资股东的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要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

3、通过股东会或公司章程对未出资股东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十七条
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 第十七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 第十八条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2千字,阅读时间约5分钟
最快5秒响应
继续阅读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当股东出资不足时该如何处理,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阅读文章后仍有疑问律师在线解答
在线法律咨询

遇到法律问题,需要解决?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解答 400

大家都在问

我是武汉长动力兴发机械设备****的法人起诉湖北双环拖欠我**质保金数年, 李海花
李海花 的回答
您好,我是广州李海花律师,我的联系电话,微信176****6172,您可以联系我咨询。
加盟超市,**没有按照合同履行,合作费分***到***次按照货款结算,没有加盟费,后期没有按照协议履行 成蓓蓓
成蓓蓓 的回答
承租人根据合同的商定,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解除合同,那么法院会支持承租人的诉讼请求,并判定两方均不违
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知识推荐

本地在线律师

查看更多

猜你喜欢

城市律师
分类律师
展开全部
首页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股权 > 当股东出资不足时该如何处理,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