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会选举董事的流程怎么走,法律上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
股东会选举董事的流程
1、提出候选人,候选人是职工的,需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召开股东大会,进行投票表决,实行一股一票制;
3、将投票选举的新董事会成员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
4、公示期结束,进行任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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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条
二、股东会是怎么选举董事
股东会选举董事的流程如下
1、于股东会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2、召开股东会,对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选举事项作出决议;
3、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表决权。
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三、选举董事的股东会决定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一般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一般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委派。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四、董事会与股东大会怎么选举
要说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区别,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职权上的关系是二者都行使公司所拥有的全部职权,但股东大会分离或由股东 大会授予的决策、管理权。 董事会所作的决议必须符合股东大会决议,如有冲突,要以股东大会决议为准;股东大会可以否决董事会决议,直至改组、解散董事会。 董事会由股东大会(或股东会)选举产生,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董事会权力,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是股东大会代理机构,代表股东大会(或股东会)行使公司管理权限。 董事会的类型 NACD(全美董事联合会咨询委员会)将公司治理的目标定义如下公司治理要确保公司的长期战略目标和计划被 确立,以及为实现这些目标而建立适当的管理结构(组织、系统、人员),同时要确保这些管理结构有效运作以保持公司的完整、声誉,以及它的各个组成部分负责任。 NACD的这个定义实际上是将公司的董事会看作治理结构的核心,针对不同类型的董事会功能而言的。NACD功能将董事会分成四种类型
1、底限董事会仅仅为了满足法律上的程序要求而存在。
2、形式董事会仅具有象征性或名义上的作用,是比较典型的橡皮图章机构。
3、监督董事会检查计划、政策、战略的制订、执行情况,评价经理人员的业绩。
4、决策董事会参与公司战略目标、计划的制订,并在授权经理人员实施公司战略的时候按照自身的偏好进行干预。
五、董事会是不是必须由股东选举
1.是。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的股东会行使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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