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法律规定,违法发放贷款要如何处罚
《刑法》第186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引用法规
[1《刑法》 第186条
二、非法放贷如何进行行政处罚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取缔;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
引用法规
[1《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三、非法高利放贷怎么处罚
高利放贷本身是民事行为,民间借贷中私人放高利贷的本金受到保护,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24%的利息同样受到法律保护,而超出36%则不受法律保护。
我国《刑法》并没有就高利放贷行为直接作为犯罪加以规定,予以惩罚。
与高利贷有关的仅仅是《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的“高利转贷罪”。高利贷本身属于民法问题,但是如果放贷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并且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则就构成了高利转贷罪。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四、行政处罚决定书如何缴款,有没有法律规定
法律咨询解答
1,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2,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3,其他情形,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引用法规
[1《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三条
[2《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八条
五、法律如何规定行政处罚,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法律分析
我国《行政处罚法》中对于行政处罚的相关规定包括行政处罚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等声誉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财产罚;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等资质罚;以及行政拘留等人身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条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一条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九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十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