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肇事案件的赔偿调解原则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案件的赔偿调解原则如下
1、全面赔偿的原则,不能因双方或一方急于求成就丧失调解的基本原则;
2、公平、合理原则,既要保护被害人的利益,又要恰当维护被告人的权益。
二、交通肇事案件的赔偿调解原则是什么
交通肇事案件的赔偿调解原则如下
1、全面赔偿的原则,不能因双方或一方急于求成就丧失调解的基本原则;
2、公平、合理原则,既要保护被害人的利益,又要恰当维护被告人的权益。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五条,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自人民调解委员会作出终止调解之日起三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
引用法规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八十五条
三、交通事故调解结案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调解结案赔偿的规定是调解结案之后,关于赔偿是双方协商解决的,交通事故调解后,需要去交警大队结案。去交警那里结案是要双方都去的,把你们双方的协议报告交警,交警要把记录在事故处理报告书中的,然后双方签字就完成了。
四、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是怎样的
原则如下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引用法规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五、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如何调解?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基础上依法进行调解。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引用法规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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