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事故司法鉴定规定是怎样的,医疗事故如何进行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在医疗事故中也需要进行司法鉴定,那么医疗事故司法鉴定规定是怎样的,医疗事故如何进行司法鉴定?
二、怎么认定医疗事故罪,如何认定医疗事故罪,医疗事故罪
1、认定医疗事故罪,核心在于认定该罪的客观行为,即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具体来说
1、“严重不负责任”是指①擅离职守的;②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③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的;④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⑤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⑥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的;⑦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
2、“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是指造成就诊人严重残疾、重伤、感染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难以治愈的疾病或者其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2、认定医疗事故罪,要注意与医疗差错的相区分。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医务人员虽有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的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但未给就诊人造成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的行为。医疗差错,从产生的原因区分,可以分为医疗责任差错和医疗技术差错。其中,医疗责任差错与医疗事故罪容易混淆,二者都表现为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不负责任,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护理常规的行为。区别在于所造成的后果不同。前者未造成就诊人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后者则造成了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的后果。对于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医疗差错的,不能以医疗事故罪论处。
三、行为人究竟应该如何鉴定医疗事故
1、一般情况下,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若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代为办理。
2、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七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引用法规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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