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中对方负全责,但是拒不赔偿应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赔钱可以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赔偿的,受害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期限为两年。法院在用尽所有执行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法院会中止执行,待对方经济状态有所改善后,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二、交通事故全责,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和交通费吗
你好,对于你的问题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交通费误工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损害。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如您情况比较复杂,听律网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规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十六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二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十六条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三、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对方要赔偿误工费吗
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要求赔偿误工费的只要确有损失就是合理的,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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