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强险可以在保险公司退保吗?
专业分析
保险公司不能随意办理交强险退保,交强险进行缴费之后是不可以进行退款的,按照交强险条款的规定,只有满足以下条件之后,才可以解除保险合同的。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保险公司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的,应当收回保险单和保险标志,并书面通知机动车管理部门。
引用法规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二、临时交强险可以退保吗,可以退保吗
对于交强险来说,中途是不可以办理退保手续的。只要交强险在保险公司办理过户,这时候车主就可以使用了。实际的规定,其中交强险保险期限为一年,一下几种情况是可以进行投短期交强险。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或者是临时上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规定报废期限不足1年的,按照保监会规定的其它情形,都是可以进行投短期保险的。出险之后是可以就地理赔的。
三、交强险在什么情况下是可以退保
1、一般情况下,交强险必须交,而且不可以退保,但有些时候,交强险可以退保。下列六种情况下交强险可以办理退保(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四)投保人重复投保交强险的;
(五)被保险机动车被转卖、转让、赠送至车籍所在地以外的地方(车籍所在地按地市级行政区划划分);
(六)新车因质量问题被销售商收回或因相关技术参数不符合国家规定交管部门不予上户的。
2、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二十三条 在下列三种情况下,投保人可以要求解除交强险合同
(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交强险合同解除后,投保人应当及时将保险单、保险标志交还保险人;无法交回保险标志的,应当向保险人说明情况,征得保险人同意。
引用法规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第二十三条
四、交强险能退保吗,条件是什么
专业律师法律分析
交强险能退保,条件是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办理停驶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合同解除时,保险公司应将剩余部分的保险费退还给投保人。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解除前,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承担保险责任。合同解除时,保险公司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保险费,剩余部分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引用法规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