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合同如何要工程结算?

没有签订合同如何要工程结算?

来源:听律网整理
2024-05-18 08:42:55
   
李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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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没有签订合同怎么要工程结算 专业分析按照一般的商业惯例,是先签订相关合同后再履行合同。你所说的这种情况,应该是双方仅进行了口头的约定而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只要你实际有施工行为,并完成了相应的、合格的工程量,则你有权要求建设方或者相应的转包方给予结算。一般的处理原则是是否能查实
没有签订合同如何要工程结算?
没有签订合同如何要工程结算?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没有签订合同如何要工程结算?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没有签订合同如何申请工程结算?

专业分析
按照一般的商业惯例,是先签订相关合同后再履行合同。你所说的这种情况,应该是双方仅进行了口头的约定而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只要你实际有施工行为,并完成了相应的、合格的工程量,则你有权要求建设方或者相应的转包方给予结算。一般的处理原则是是否能查实双方的约定价款;查实不了就协商;有争议可以申请评估鉴定,再依据相关的定额和实际施工情况判定。

二、合同无效的几种形式,修改后的是合同无效,可以参考.

签订的合同有一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民法典》规定,以下合同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
2双方以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范及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
4恶意串通的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六条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条
[1]《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条
[1]《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四条

三、非全日制用工必须签合同吗?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

非全日制用工并不一定要签劳动合同,也可以达成口头协议,这种用工模式属于弹性工作制度,也称小时工,是以员工的工作时间作为计算工资的标准,与全日制用工不同,最长不能超过半个月就需要支付工资。

四、公司可以为分公司签订合同吗?

1、分公司是否可以对外签订合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登记的分公司属于“其他组织”。“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法律规定,其他组织可以和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签订合同,从而成为合同主体。

2、《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这一规定明确了两点,一是分公司可以领取营业执照,进行独立营业,具有独立缔约能力。二是分公司民事责任的归属,即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一切行为的后果及责任由隶属公司承担。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十二条
[1]《公司法》 第1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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