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成年人受伤,有误工费没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的规定,若因发生人身损害赔偿的侵权行为(本案中,交通事故造成未成年人的损害,属于对未成年人的人身损害)一般需要承担下列费用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 其中对于误工费而言,针对适用已经在从事工作具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而对于本案中未成奶奶人的损害,可以说不存在误工费的赔偿,但是由于未成年人受伤一般需要家人的照顾,《解释》的规定,对于家人照顾产生的护理费,未成年人有没有误工费 若家人中是因此而产生的误工的参照其误工标准赔偿,不存在误工标准或者是雇请护工护理的,按照护工的标准进行赔偿。所以,若非从护理角度考虑,对于未成年人受伤不存在误工费的情况,但是若因受伤课业受影响而需要补课的合理费用,则也需要由侵权人承担。
三、正在就读于学校的未成年人发生了交通事故,如果受伤,是否可以享有误工费的赔偿?
1、正在就读的未成年人交通事故受伤无误工费。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备劳动法上的劳动主体资格,不能依靠自己的劳动获得收入维系自己的日常生活,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用主要由其监护人承担,因此,无从谈及“误工”一说,审判实务中,要求赔偿误工费一般不会获得法院的支持。
2、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的规定,如果未成年人超过16周岁,而且有证据证明已经参加工作,当然可以主张误工费。父母不是受害人,不能要求误工费。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五条
四、就读的未成年人交通事故受伤是否有误工费?
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备劳动法上的劳动主体资格;
不能依靠自己的劳动获得收入维系自己的日常生活,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用主要由其监护人承担,因此,无从谈及误工一说,审判实务中,一般不会获得法院的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