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境外投资商务部备案的资质
下面是一些境外投资商务部备案管理办法的一些规定,希望可以帮到您《办法》明确,投资主体依法享有境外投资自主权,自主决策、自担风险;投资主体开展境外投资,应当履行境外投资项目 核准、备案等手续,报告有关信息,配合监督 检查;投资主体开展境外投资,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 不得威胁或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办法》明确,实行核准管理的范围是投资主体直接或通过其 控制的境外企业开展的敏感类项目。核准机关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办法所称敏感类项目包括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的项目;涉及敏感行业的项目。其中敏感国家和地区包括与我国未建交的国家和地区;发生战争、内乱的国家和地区;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等,需要限制企业对其投资的国家和地区;其他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包括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维修;跨境水资源开发利用;新闻传媒;我国法律法规和有关调控政策,需要限制企业境外投资的行业。《办法》规定,实行备案管理的范围是投资主体直接开展的非敏感类项目,也即涉及投资主体直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的非敏感类项目。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中,投资主体是中央管理企业(含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国务院或国务院所属机构直接管理的企业)的,备案机关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主体是地方企业,且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的,备案机关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主体是地方企业,且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的,备案机关是投资主体注册地的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办法所称非敏感类项目,是指不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且不涉及敏感行业的项目。《办法》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境外投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相关规定,联合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协同监管机制,通过在线监测、约谈函询、抽查核实等方式对境外投资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理。
二、境外投资备案怎么办理?
首先需先在商务部系统提交相应的公司信息。然后准备相应纸质资料递交至经贸委窗口,等审核通过后领取证书,证书颁发后两年内将投资款汇至境外,办理备案/核准以后需每年进行年报。领取证书后会同时领取一份报到表,报到表需要在中国驻被投资地大使馆进行报到登记。报到表需大使馆盖章后将回执交回经贸委。
三、分公司注销备案的地方是哪,有何规定
分公司注销在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公司法》第14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14条
四、境外投资备案申请的材料是哪些
分为两种形式备案和核准;
第一、企业开展实行备案管理的境外投资所需的材料
1、《境外投资备案表》(加盖印章)(主要包括投资主体情况、境外企业名称、股权结构、投资金额、经营范围、经营期限、投资资金来源、投资具体等);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印章)。
第二、企业开展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实行核准管理的境外投资
1、申请书(主要包括投资主体情况、境外企业名称、股权结构、投资金额、经营范围、经营期限、投资资金来源、投资具体等);
2、《境外投资申请表》(加盖印章);
3、境外投资相关合同或协议(加盖印章);
4、有关部门对境外投资所涉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出口的产品或技术准予出口的材料;
5、并购类境外投资须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表》;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印章)。
五、境外投资备案的办理程序是什么
1、企业开展实行备案管理的境外投资,中央企业报商务部备案;地方企业报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2、企业开展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实行核准管理的境外投资,中央企业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地方企业通过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提出申请。
3、两个以上企业共同开展境外投资的,应当由相对大股东在征求其他投资方书面同意后办理备案或申请核准。如果各方持股比例相等,应当协商后由一方办理备案或申请核准。如投资方不属同一行政区域,负责办理备案或核准的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或核准告知其他投资方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