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务登记证变更后,法人是否需要再办理税务登记证
下面是对法人变更后税务登记证也要吗的回答纳税人发生需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的情形时,应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接到纳税人变更登记的申请后,应发给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申报审批表》一式若干份,纳税人如实填写并签名、盖章后,及时交给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予以变更税务登记。
二、请问公司地址变更后,营业执照的注册号及税务登记证号会改变吗
公司地址变更后,税务登记证号不会改变。公司营业执照的注册号及税务登记证号是唯一的,不会更改的,公司地址变更会体现在营业执照上,营业执照变更30日内需要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三、公司变更税务局,税务局不办理怎么办?
在营业执照变更后一个月内,到税务局变更税务登记证。纳税人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行政审批中心或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发生变化,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也应当自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行政审批中心或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四、北京的税务登记证怎么变更?
北京税务登记证法人变更规定如下
1、办理税务变更登记要提供什么材料 纳税人需提供的证件、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部门核准执业证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5、变更后的企业章程复印件;
6、纳税人变更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7、《税务登记变更表》(一式3份,市区纳税人3份);
8、《纳税人税种登记表》(一式3份,个体2份;涉及应缴税种增减变化者填报);
9、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涉及原《税务登记证》变更者提供);
10、外经贸委批准变更文件复印件(外资企业提供);
11、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2、税务变更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 纳税人税务登记项目发生变更时,在发生变更后3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税务登记管理岗位领取填写和提交相关申请资料。
2、受理 税务登记管理岗位审阅纳税人填报的表格是否符合要求,附送的资料是否齐全,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审核 A、对纳税人报送的变更登记表及附列资料进行核对,检查填写是否准确,有无漏缺项目。 B、对变更法人代表的,利用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号码进行审核比对,检查是否有在案的未履行纳税义务的记录。
4、证件制作、发放 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审核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表和税务登记证中的都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按变更后的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税务登记表的发生变更而税务登记证中的未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不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
3、办理税务变更登记要注意什么事项 注意事项
1、涉及原《税务登记证》变更的纳税人,需收回《税务登记证》正、副本,重新办证;未涉及原《税务登记证》变更的纳税人,当即受理。
2、纳税人若在本县级局内地址变更,由县级局自行决定是否变更基层管征局。
3、纳税人涉及换证的,按新办税务登记规定缴纳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4、纳税人如涉及银行帐户变更的,必须按规定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地税局书面报告。
5、纳税人涉及跨县(区)地址变更的按注销程序办理,并在30天内到迁入地的管征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
6、纳税人所有提供的材料除原件外必须加盖纳税人公章(个体的,盖负责人章或签名)。
五、如何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税务登记证件?
对问题如何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回答如下,一营业执照办理步骤1)个体户开业登记 个体户开业登记的一般程序为申请、受理、审批、发执照。l 首先,申请人持文件、证明向户籍所在地或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书和下列证明经营者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上岗证等。l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初步审查,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l 当全部审批结束后,申请人缴纳一定的登记费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即向申请人颁发营业执照。
2) 私营企业开业登记私营企业是指生产资料和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一般分为有限责任公司、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三种形式。私营企业开业登记,是指私营企业筹备工作就绪后,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在某一行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办理正式的营业登记。其开业登记程序为l 先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咨询,就人员、经营范围、登记主管机关等取得初步意见。l 再领取、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书,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手续。l 其次,向登记主管机关提交股东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必需的文件、证明。l 登记主管机关受理后进行审查、核准,10日内作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因为私营企业开业登记手续较为繁杂,故应提交的文件也比较多。包括1申请人身份证明。独资企业申请人是投资者本人,合伙企业申请人是指合伙人推举的负责人。2凡是申请开办私营企业的人员,必须出具居民身份证,并自身情况提交如下证件城镇待业人员应提交待业证明;个体工商户应提交营业执照;辞职、退职人员应提交原单位出具的辞职、退职证明;离退休人员应提交离休、退休证;停薪留职的科技人员应提交停薪留职协议书和资格证书;符合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应按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没有领发居民身份证的农村村民应提交户籍证明。3场地使用证明包括自有私房应提交房产证明;租用房屋、场地应提交房屋场地租赁合同、有关房地产证明及管理部门许可使用证明;使用土地应提交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4验资证明。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6应提交公司章程及董事长、董事、监事等任职文件。7开办合伙企业,需提交合伙人的书面协议。合伙协议应载明以下事项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地的地点;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合伙人姓名及其住所、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入伙与退伙,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违约责任等。合伙协议可载明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法。合伙协议须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二办理税务登记证步骤/方法1如何办理税务登记证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证时,应当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所提供的证件和资料原件用于税务机关审核,复印件一式两份,国税和地税机关各留存一份)2单位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证需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注册地址和实际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需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实际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的,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4)、公司章程复印件;
5)、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
7)、纳税人跨区(市)设立的分支机构或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办理税务登记时,应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8)、改组改制企业应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
3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证需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个体工商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
4)、注册地址和实际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需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实际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的,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5)、个体工商户跨区(市)设立的分支机构或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办理税务登记时,应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4个人合伙企业办理税务登记证需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注册地址和实际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需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实际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的,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4)、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
5、个人合伙企业跨区(市)设立的分支机构或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办理税务登记时,应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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