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损害的赔偿原则,财产损害赔偿需注意什么事项
一、财产损害的赔偿原则
受害人可就下列财产损害,请求人民法院适用全部赔偿的原则,判令加害人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一)直接财产损失;
(二)符合法律规定的间接财产损失。
全部赔偿原则,是确定侵权
损害赔偿的基本准则,该原则的是赔偿范围的大小取决于损失的大小,即赔偿范围依据损失范围确定,损失多少就赔偿多少。可诉求赔偿的财产损失包括实际损失(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赔偿的范围原以直接损失为限。
不过,在特定条件下,对合理间接损失也应予以赔偿。应注意的是间接损失的赔偿有两条限制其一,必须是合理的间接损失,而不是无限扩大的间接损失;其二,对间接损失的赔偿以法律法规有规定者为限。
1、诉讼费应列入损害赔偿的范围。
2、当事人提起恶意诉讼的,聘请律师所支付的律师费应列入损害赔偿范围。
3、人身损害赔偿按照法定项目与标准进行计算。
二、财产损害赔偿需注意什么事项
1、坚持客观标准。对损害赔偿责任范围的确定,不能采用刑事责任的确定方法。首先,不能以过错的程度为赔偿范围的依据,不能认为故意造成的损害应该全赔或者多赔,过失造成的损害就可以少暗。其次,也不能以行为的损害程度为赔偿范围的依据。
2、全部赔偿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侵权人既要对现有财产的直接减少进行赔偿,也要对在正常情况下实际上可以得到的利益即间接损失进行赔偿。
3、赔偿合理损失。在实行全部赔偿原则的时候,必须有一个前提,就是予以赔偿的损失必须是合理的。不合理的损失不应赔偿。
二、财产损害赔偿如何处理,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法律分析
财产损害赔偿,处理如下
1、财产损害赔偿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2、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
3、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第一百一十三条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2《民法典》 第三条
[3《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三条
三、人身损害赔偿金怎么赔偿,法律如何规定的
专业分析
人身损害赔偿金,对于受害人来说,是“一次付清”,还是“分期”一次性赔偿加重了义务人的负担,也容易让赔偿对象对巨额资金进行不合理分配和使用。而定期金的优越性就在于,避免赔偿义务人因一次性赔偿金额过大而破产,也有利于赔偿对象能合理花费赔偿金。
一次性赔偿加重了义务人的负担,也容易让赔偿对象对巨额资金进行不合理分配和使用。而定期金的优越性就在于,避免赔偿义务人因一次性赔偿金额过大而破产,也有利于赔偿对象能合理花费赔偿金。“定期金赔偿也有风险,比如赔偿义务人破产导致赔偿不能,另外由于物价上涨等因素,
20年定期金每期的金额不变,就可能会对赔偿对象的利益造成损害。因此,最合理的,就是定期金赔偿的金额能物价、工资水平等统计去进行浮动,并具体规定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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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造成人身损害损害如何赔偿,法律怎样规定
造成人身损害要承担鉴定费、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造成他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及致残前所扶养的不具有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基本生活费;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只要构成轻伤程度,侵权人就可能涉嫌故意伤害,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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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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