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后发生交通事故后,工伤怎么赔偿
1,按交通事故计算死亡赔偿金20年×死者所在地上年度人均居民纯收入;丧葬费在岗职工工资×6个月;被扶养人生活费(只有老妈,没有女儿,已超过18周岁)5年×老妈所在地上年度农村人均纯收入÷?个子女;精神抚慰金
5-10万元(各地不同)。
2,可以要求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拒绝,你们可以在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3,目前我国对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是不能同时得到的,所以你可以找个专业律师帮你们计算一下哪个赔偿高些,就要求那方面的赔偿。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为您做进一步的解答和分析。
二、上班途中出车祸算工伤吗,工伤与交通事故并存怎么赔偿
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工伤事故在赔偿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
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
对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方责任导致职工遭到事故伤害、并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偿的,同时又符合工伤或视同工伤认定情形的,经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的,其工伤待遇应当区分待遇项目、支付途径分别处理,原则是
1、属于发生的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等费用项目的,只能按实际发生金额给付,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属参保职工的,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
2、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医交通住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和护理费项目,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应当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
3、属于赔偿性的待遇项目,只要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对赔偿待遇项目没有作出竞合规定的,应依法按规定赔偿相应的待遇项目。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九条
三、法律规定交通事故又是工伤事故怎么进行赔偿呢
发生交通事故又构成工伤的,它是可以获得交通事故的赔偿和工伤待遇的赔偿,其通俗所说的双赔。但是医疗费、误工期间工资等一次性支出项目不支持重复双赔。
交通事故主要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费。如果死亡的,还有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伤残跟死亡的,还有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抚慰金这些是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
工伤的赔偿项目主要有一次性工伤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如果是死亡的,还有死亡赔偿金和抚恤金。所以发生交通事故又构成工伤的,它是可以获得双赔。但是交通事故和工伤还是有差别的,首先要争取工伤待遇,要去进行工伤认定,然后进行工伤的伤残级别鉴定,才能够确定工伤赔偿的金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