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的年龄限制有哪些?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多少岁可以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有没有规定?
自出生起就需要计算抚养费。如果双方离婚之后子女由其中的一方抚养,那么没有获得直接抚养权的一方就需要按照相关的规定向子女支付一定金额的抚养费,并一直支付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为止。
二、被扶养人生活费是否包括配偶,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被扶养人生活费是否包括配偶,是需要根据配偶的条件是否符合法定的条件来确定的。在日常生活中,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是按照一定标准来计算的,并且,不同年龄阶段的被扶养人适用不同的计算标准。
三、医疗事故中被扶养人生活费标准,法律上如何规定的
专业分析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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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条
四、被扶养人生活费起算标准是什么,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被扶养人生活费起算标准是需要根据被扶养人的具体年龄,以及受诉法院的人均收入水平等来确定的。此时是可以划分为四个档次的,第一个档次是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第二个档次是18-60周岁之间的;第三个档次是60-74周岁之间的;第四个档次是75周岁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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