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公司注销流程与所需资料"
企业会因各种原因选择注销。我们都知道,公司注销时间长,手续多,效率低。然而,黑格尔说“存在是合理的”。既然公司取消了它的“存在”,我们就应该理解它而不是“逃避”。那么分公司注销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所需资料是什么?
二、"分公司注销是否需要登报?如何遵循相关法规?"
分公司注销不需要登报。分公司注销以后,债权债务由总公司继续承担,所以分公司的注销并不影响债权人继续向其总公司追偿债权,因此分公司注销是不需要登报的。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公司法》第14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14条
三、"股东会决议注销分公司"
劳动者个人提出解除
劳动合同,那么无法获得经济补偿。 获得经济补偿的12种情况 按照现行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照《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
劳动关系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12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引用法规
[1]《劳动法》 第24条
[2]《劳动法》 第26条
[3]《劳动法》 第27条
四、"分公司注销需要备案吗?有何规定?"
分公司注销在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公司法》第14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1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