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苏省故意毁坏财物数额标准"
江苏省故意毁坏财物的数额标准是五千元。故意损坏公私财物,如果数额较大当事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除了刑法中有明确法条外,各地可能当地的社会经济情况制定不同标准,江苏省也有专门的司法解释。公安部门立案后,重点就要收集和巩固证据。
二、"广东省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标准"
目前的这个执行裁定书和民事判决书,可以这么写
1、判决中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而裁定既解决实体问题,也解决程序问题。
2、在一个案件中,发生法律效力并被执行的判决只有一个,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若干个。
3、判决必须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而裁定既可用书面形式,又可用口头形式。口头裁定作出后,记入笔录即可。
4、上诉、抗诉期限不同。不服第一审刑事判决、裁定的上诉期,在民诉中分别为15日、10日,在刑诉中分别为10日、5日。
三、"故意毁坏财物2000元的刑事责任及法律依据"
故意毁坏财物金额2000元是不会被判刑的,不满刑事案件的追诉标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故意毁坏他人物品无论是从道德上还是法律上都是很不好的行为,当毁坏的物品金额达到一定的标准还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四、"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金额标准"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五、"故意毁坏财物罪在贵州省的金额标准"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收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
30%后的余值。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
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
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四条 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第三十五条 国家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
引用法规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四条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