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房拆迁如何补偿?
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第二百四十一条买卖合同的变更专业的估价第二百八十租赁合同纠纷四条发包人原因致工程停建、缓建的责任,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
2.产权置换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第一百零五条免除的效力。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断电,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抢修。未及时抢修,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第十二条合同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3.结合型补偿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国有土地第十四章 融资租赁合同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第二百零六条借款的返还期限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第二十章 仓储合同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第三百七十六条保管物领取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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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国有土地第十四章 融资租赁合同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2]《国有土地第十四章 融资租赁合同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百零六条
[3]《国有土地第十四章 融资租赁合同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六十一条
[4]《国有土地第十四章 融资租赁合同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六十一条
[5]《国有土地第十四章 融资租赁合同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六十二条
[6]《国有土地第十四章 融资租赁合同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百七十六条
二、什么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拆迁补偿包括哪些?
不涉及土地出让金,补偿项目包括拆迁资产方面的补偿、拆迁费用补偿和停产损失补偿等。这方面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明文规定。企业在处理拆迁的过程中,最好聘请专业律师来协助,这样可以规避风险,为自身争取到更多的合理补偿款。
三、房屋拆迁改造地块如何补偿
一、改造地块住房拆迁怎样补偿安置拆迁公有居住房屋,可以采取下列安置方式
(一)以公有居住房屋安置;
(二)将应安置的公有居住房屋折算成货币款,由被拆迁人自行购买商品住宅安置(以下称货币化安置)。拆迁私有居住房屋,除可以采取前款所列的安置方式外,还可以采取互换房屋产权的安置方式。
二、改造地块住房
拆迁安置面积的计算标准以公有居住房屋安置或者互换房屋产权安置的,拆迁人应当按照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被拆迁人的安置面积,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人均不足10平方米的,按照人均10平方米计算;
(二)被拆迁私有居住房屋所有人要求以公有居住房屋安置,且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超过人均24平方米的,按照人均24平方米计算。
三、独生子女增加安置面积标准被拆迁人户中有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独生子女的,可以在按照本办法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的计算标准进行安置以外,再增加建筑面积10平方米,但独生子女已经
结婚的除外。
四、改造地块住房拆迁安置方式的选择和限制拆迁人应当按照被拆迁人自愿选择的安置方式安置被拆迁人,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被拆迁私有居住房屋的共有人对安置方式的选择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拆迁人应当按照互换房屋产权的方式进行安置;
(二)被拆迁公有居住房屋各使用人对安置方式的选择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拆迁人应当以公有居住房屋进行安置。被拆迁私有居住房屋出租的,不适用货币化安置方式,但出租人和承租人对货币化安置款的分配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除外。
五、货币化安置协议的签订被拆迁人要求货币化安置的,应当与拆迁人签订
房屋拆迁货币化安置协议。房屋拆迁货币化安置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主要
(一)拆迁当事人双方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被拆迁房屋各使用人的姓名;
(三)被拆迁房屋的地址、地段和建筑面积;
(四)在四级地段安置应得的房屋建筑面积;
(五)货币化安置款额;
(六)货币化安置款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七)被拆迁人的搬迁期限;
(八)违约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十)拆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六、货币化安置协议的履行房屋拆迁货币化安置协议签订后,拆迁人应当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将货币化安置款按照同等分配比例,以被拆迁房屋各使用人的名义存入指定的银行,由银行分别开具购房存款单。房屋拆迁货币化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应当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搬迁。
七、货币化安置款使用的限制货币化安置款应当由被拆迁房屋使用人专项用于购买经认定的空置商品住宅或者其他商品住宅,不得挪作他用。购房存款单不得兑取现金,不得转让、质押。
八、购房款的支付被拆迁房屋使用人以货币化安置款购买商品住宅的,应当向有关银行提交房屋拆迁货币化安置协议、和购房存款单。有关银行应当按照购房合同的约定,将购房存款单的款额转帐支付给商品住宅出售单位。
九、购房差额款的处理被拆迁房屋使用人购买商品住宅的价款高于购房存款单款额的,超额部分由被拆迁房屋使用人自行承担。被拆迁房屋使用人购买商品住宅的价款低于购房存款单款额的,余额部分可以由被拆迁房屋使用人以现金方式提取。
十、货币化安置达不成协议的处理被拆迁人要求货币化安置,但与拆迁人协商达不成协议的,应当以居住房屋进行安置。
四、集体自建房拆迁如何补偿?
农村自建房拆迁赔偿费标准,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补偿安置
1、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应当按下列规定予以补偿安置
2、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3、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当地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其原则应当是使被拆迁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迁而降低。
3、拆迁房屋其他补偿项目 律师应了解并告知当事人,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并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