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拍卖拆迁流程如何?法律如何认定?

征地拍卖拆迁流程如何?法律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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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9 16:10:49
   
朱永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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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地拍卖拆迁流程是什么?法律上如何认定? 征地拍卖拆流程一、拟定并公布政府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市、县人民政府土地性质主管部门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出让计划应当包括今后一段时期政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总面积、各类用途的土地面积、区位分布、供地进度安排、供地方式(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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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拍卖拆迁流程如何?法律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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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地拍卖拆迁流程是什么?法律上如何认定?

征地拍卖拆流程
一、拟定并公布政府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市、县人民政府土地性质主管部门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出让计划应当包括今后一段时期政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总面积、各类用途的土地面积、区位分布、供地进度安排、供地方式(协议、招标、拍卖、挂牌)等。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出让土地后,应当按规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确定具体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方案根据出让计划,应当以拍卖方式出让的宗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出让计划确定的进度,及时会同有关部门确定拟拍卖宗地的拍卖方案。拍卖方案,应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互通城市规划、发改委、市政等有关部门共同拟定。拍卖方案应包括拟拍卖出让宗地的用途、使用年限、规划条件、市政配套要求、是否需要立项、竞买人资质要求以及拍卖方式、时间、地点。方案应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拍卖方案具体组织实施。
三、拍卖宗地的场地清理及市政配套与勘测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拍卖方案要求,及时组织完成拍卖宗地的征地、拆迁、平整和市政配套等前期开发,保证拍卖宗地在拍卖前具备拍卖方案约定的条件。拍卖宗地清理、市政配套和勘测等,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前全部完成,以方便有意向的竞买人购买拍卖文件后进行现场踏勘。
四、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应当根据出让宗地的具体情况进行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入场文件应当包括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拍卖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土地使用条件、宗地图、竞买人申请书、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
五、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出让人应当至少在拍卖开始日前20日发布公告,公布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拍卖的时间、地点。拍卖出让公告应当包括。出让人的名称和地址;出让宗地的位置、现状、面积、使用年期、用途、规划设计要求;竞买人的资格要求及申请取得投标、竞买资格的办法;索取出让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拍卖时间、地点、竞价方式等;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竞买保证金;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七、确定拍卖出让保留价和起拍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中土地估价,应当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事业单位的土地估价师或者委托专业的土地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拍卖保留价,在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前,应当保密。
八、组织现场踏勘和提供拍卖宗地信息咨询拍卖公告发布后,拍卖组织机构应当组织竞买申请人前往现场踏勘,并在踏勘之后,组织答疑会,负责解答疑问。
九、受理竞买申请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竞买人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另有规定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十、审查竞买资格根据拍卖文件要求,对竞买申请人的开发资质、诚信记录进行审查,向符合条件者发放竞买人资格确认通知书及竞买号牌。举办拍卖会要按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拍卖会。竞得人与出让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缴纳定金和佣金。
十二、公布成交结果拍卖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出让人将拍卖出让结果在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公布,并退还竞买保证金。
十三、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十二条江河、湖泊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在江河、湖泊、水库的管理和保护范围以及蓄洪滞洪区内,土地利用应当符合江河、湖泊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规划,符合河道、湖泊行洪、蓄洪和输水的要求。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十二条

二、征地拆迁安置流程

1、房屋征收拆迁部门和被征收人协商房屋拆迁安置问题,协商一致的,签订安置补偿协议;。

2、安置补偿协议生效后,房屋征收拆迁部门按安置协议的约定,对被征收人进行安置补偿;

3、就拆迁安置补偿协商不成的,征收部门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当事人不服决定的,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执行,又不申请复议或者诉讼的,征收部门可申请强制执行。

三、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流程

1、征地告知

2、现状调查及确认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

2004〕28号)中规定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确有必要的,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这个环节就是量地、量房,确定你家被划入征地红线范围内的土地面积、房屋面积、地上青苗附着物的情况等等。

3、征询意见,组织征地听证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 〔

2004〕238号)中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4、征地材料的组织、审核及上报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征地情况调查结果和市县人民政府拟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案,以及建设项目的相关材料,依法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编制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简称一书四方案),经过县级人民政府初步审核同意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正式行文报批。

5、征地的审核和报批市县人民政府上报的征地材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部门受理,并进行审核。凡是征地材料齐全、征地程序合法、征地补偿标准符合法律规定、安置方案已经确认,市县人民政府已经出具说明材料的,报请省级人民政府审批。须报国务院批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后报请国务院批准。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将征地材料报送国土资源部审查。征地经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国土资源部或省级国土资源部门下发征地批准文件。

6、发布征收土地公告

四、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程序

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以大型建设项目为例)  

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二)征地的实施程序  

1、发布征地公告  
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  
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  
3公告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  
2登记申请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  
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  
4登记所需材料土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  
5不办理登记的后果列入补偿范围。  

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拟订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  
2拟订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  
3方案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  
4方案公告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5报批由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报市、县政府批准。  

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确定和批准机关市、县政府(并报省政府地政部门备案)。  

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组织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政府地政部门。  
2费用支付在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侠客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支付费用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交土地。  

6、土地交付 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
这就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程序,请你仔细查看,做好思想准备,等待拆迁。

五、如何选择拆迁安置房?

征地拆迁时,只能选择拆迁安置房的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抗议征地拆迁的补偿方式,因为拆迁补偿有三种补偿方式,即作价补偿、产权调换补偿以及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被征地拆迁户可以自由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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