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农田被征收以后,补偿归谁所有?
基本农田被征收以后,补偿归谁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因为在我们国家的土地的所有权的性质只有两种,一种是国家,所有那么国家在进行收土地的时候,也就不需要进行补偿了,另外一种就是属于农村的集体经济所有的,土地补偿款项自然也应该发给他们。
二、基本农田能否被征收?
1、基本农田能被征收,征收时应当按照土地原用途进行补偿,及时足额的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补偿费、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引用法规
[1]《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三、基本农田是否可以被征收?
对于基本农田可以被征收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基本农田原则上是不可以被征收的,如果确实需要征收也要有的批准。现在国家是严格控制这一块的,就是说基本农田要保护的。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的数量不减少。
2、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用土地的,必须经批准。
四、基本农田征收的程序是什么?
征收基本农田的征收程序是政府规划、发现征收公告、公布征收补偿方案、下达征收通知、执行征收等,对于征收基本农田的相关情况,应当由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配合相关行政机关按照上述情况来进行处理。
五、农村土地被国家征收,如何了解宅基地征收政策
宅基地征收最新政策如下,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宅基地征收最新政策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上述三条规定在修正案草案中均作出修改。
2、征地补偿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修正案草案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3、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六、未来农村土地会被征收吗?
专业分析
视具体情况而定,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国家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