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撤销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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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听律网整理
2024-05-09 19:20:06
   
李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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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哪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撤销情形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不能注销的,但是可以被发证机关撤销或者是撤回。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撤销行政许可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撤销的条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撤销的条件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撤销的条件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撤销建筑施工许可证的条件是什么?

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原发证机关会撤销施工许可证。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引用法规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第八条

二、哪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撤销情形?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不能注销的,但是可以被发证机关撤销或者是撤回。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5、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六十九条

三、建设工程发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按以下情形认定

1、若当事人以发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起诉前发包人仍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2、若发包人能够办理审批手续而未办理的,则合同有效。

风险提示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不予支持。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请求确认无效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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