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相关信息

个人所得税相关信息

来源:听律网整理
2023-12-13 19:21:00
   
李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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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免征个人所得税。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七)按照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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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放给职工的安家费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1、按照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

二、员工过节费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过节费一般是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于正常工资之外发给员工的额外收入。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根据税务部门的解释,过节费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该按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纳税。即过节费税收按照个人所得税缴纳。

三、行政复议需要交钱吗,行政复议需要缴纳什么费用

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需要交钱吗,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行政复议活动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机关的行政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就税务行政复议来说,《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行)》规定,各级税务机关发生的行政复议、诉讼费用在行政经费中开支。复议机关受理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四、如果没有交社保,还用交个人所得税吗

如果没有交社保也要交个人所得税,这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

1、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五、女方办的信用卡,男方把女方打了,要离婚,男方需要还钱吗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女方不需要偿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

7、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应是合法行为导致的正当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

1、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

2、购置日常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或子女或老人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4、夫妻双方共同从事个体经营,对他人所负的债务

5、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的债务

6、夫妻双方或一方因继承取得的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同时因继承所分得债务也属共同债务。
因此,违法行为产生的债务并不在夫妻共同债务之列。因违法行为而产生的债务也应是个人债务,与夫妻另一方无关。

六、个体工商申请税务登记,定税三万,这三万是否是要交的钱

1、个体工商户申请税务登记证,不是必须缴税的。

2、个体工商户申请税务登记证,是说明该个体户已接受了税务局的管理,在税务局有了备案登记。

3、税收征管法规定
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自领取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或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个体工商户只有发生了纳税义务,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依法交纳税款。
个体工商户如果在营业期间发生了纳税义务,应当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依法交纳应纳税额;对不申报纳税的,一经查实按《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处理。
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30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30000元。达不到起征点的不交税,超过起征点的要全额缴税

七、个人独资企业清算费用多少,个人独资企业清算费用

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清算这件事情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第二十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八、个人赔偿金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经济补偿 征免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21157号第一条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以上就是赔偿金要交个人所得税的答案了。

引用法规
[1]《关于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

九、奖金3000三个人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要交的。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工会经费是指按照职工工资总额2计提拨交给工会的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而支付的费用,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

5计提”,企业应依法计提工会经费,该等经费应主要用于工会各项活动的开展以及为职工提供的种类服务,具体可用于开展职工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以及工会组织的其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建立职工之家,开展法律咨询劳动争议调解,慰问困难职工的费用;用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各种会议,培训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等费用。因此,单位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工会经费,并由工会组织开展劳动竞赛之用是符合现行法律规定的。
对该等提取的工会经费,可否在税前列支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的经费,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凡不能出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的,其提取的职工工会经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工资总额组成范围内的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均计算在内”之规定,计提的工会经费在税前扣除的条件,除了企业应建立工会组织之外,在向工会组织拨交工会经费时,必须取得由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否则,即使企业依法计提了工会经费,该等提取的费用不能作为企业当期的期间费用在税前扣除。因此,公司提取的前述工会经费,可否在税前扣除,应依照前述规定作出判断。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说的救济金,是指国家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之规定,从工会经费中向职工个人支付的福利费,如果系属于支付给职工个人的生活补助费,则补助的个人免缴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因公司内部劳动竞赛获取的奖金收入,则应依法作为“工资、薪金所得”的一部分,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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