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民事赔偿,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怎么办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民事赔偿,
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怎么办”问题回复如下
1、二者性质不同。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认定的责任既不是民事责任,也不是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而是应当承担的过错。这可以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规定中判断出来,该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这也就是说,交通事故认定书性质上是一种证据。而所谓证据,指的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所以,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认定的责任也应当是一种对事实的判断,即应当承担的过错,而不是义务。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认定的就是双方对该事故应当各自承担多少过错,是主要过错还是次要过错,是全部过错还是没有过错,或者双方同等过错。而民事赔偿责任显然是一种义务,并且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属于责任一词的第一种含义。由此可见,两者在性质上的差别在于,民事赔偿责任是一种法律义务,而交通事故认定书中的责任是一种对事实的判断,其实就是对当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应承担的过失作出的判断。
2、两者确定的方式和依据不同。民事赔偿责任确定的方式,可以分为当事人自行协商,调解和协商等三种方式,其确定的依据是《道路交通事故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通过上述比较,我们可以得知当事人尤其是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认定书被认定为没有责任的,仍然有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且即便是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其民事赔偿责任的确定仍然可以不以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责任作为依据,因为后者只是一个证据,如果双方对此有争议,无法协调,则必须经过法院审查方能作为确定民事赔偿责任的依据。
引用法规
[1]《道路交通事故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如何赔偿,交通事故责任界定中次责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交通事故责任分为主要责任、全部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四种。(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和标准。上述如果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可以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解答。
引用法规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八条
三、交通事故无法认定责任该怎么赔偿,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无法认定责任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赔偿,由人民法院进行事故责任与赔偿责任的认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据过错责任原则进行责任划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温馨提示】
如果以上回答没有找到你满意的答案,可点击咨询按钮与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我们将为您更加详细的解答所遇到的法律问题。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次要责任的赔偿是怎样规定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赔偿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
在公安部令《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提到事故责任的类型有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五种。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
引用法规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五、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与交通事故赔偿有什么关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会有一个责任比例,赔偿一般按照这个比例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性质是证据,且与物证、书证、勘验笔录等不同,是一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一定的专业技能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通过分析与论证来确定当事人是否应当承担一定责任的公文书证,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也不能直接设立、变更和消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其性质属于证据类型中的书证,具有较高的证明效力。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民事赔偿,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怎么办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