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了哪些?

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了哪些?

来源:听律网整理
2023-06-16 08:58:28
   
陈亦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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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八十年代,国务院首次明确了一些适宜承包的生产建设项目经营项目可以实行招标投标的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颁布了《招标投标法》。
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了哪些?
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了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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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二十六条什么?

专业分析
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外,提交备选投标方案,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作出说明,并提出相应的评审和比较办法。

二、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五条反映了什么?

专业分析
省、市、县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以下统称行政监督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分工,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受理投诉,依法查处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一)建设行政部门监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配套线路、管道、设备安装项目以及市政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二)经贸行政部门监督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三)国土资源行政部门监督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招标投标活动;
(四)水利、交通、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环保、科技、信息产业等行政部门监督相应行业的招标投标活动。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由省发展改革行政部门实施监督。

三、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三十四条是什么?

专业分析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四、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七十四条是些什么?

专业分析
评标专家库管理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察机关或者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监察机关对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建立评标专家库不符合规定条件的;
(二)受聘专家不符合法定条件的;
(三)对评聘过程和结果不制作书面记录并存档的;
(四)不建立受聘专家个人工作档案的;
(五)未按照规定对受聘专家进行必要培训的;
(六)违反程序和规则提供评标专家的。

五、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第28条都有哪些规定?

专业分析
文件应当规定项目合理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但应当相应延长其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六、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二十五条什么?

专业分析
人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以地域、行业、所有制等为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投标;
(二)以获得本地区、本行业奖项作为投标条件;
(三)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或者总分包关系共同投标;
(四)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推荐意向中标人;
(五)向他人透露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其他影响招标投标公平竞争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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