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11条的具体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第11条具体有什么?
专业分析
除国家和本条例规定必须招标的项目外,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自愿采用招标的方式进行工程建设、货物和服务采购。
二、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第13条具体有什么?
专业分析
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一)项目技术复杂或者有特殊要求,只有少数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二)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公开招标的其他情形。前款规定的项目,属于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其邀请招标应当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其他项目,其邀请招标应当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法律、行政法规对核准主体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第11条具体有哪些?
专业分析
除国家和本条例规定必须的项目外,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自愿采用招标的方式进行工程建设、货物和服务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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