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签合同时,约定财产损失或损害不用担责?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可以约定财产损失或者损害不用担责吗?
专业分析
能约定造成对方财产损失不担责,但该约定可能无效。
合同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因此,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另一方不承担责任。
但是,我国《民法典》规定,合同中的这些免责条款无效
一是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是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因此,合同当事人能约定造成对方财产损失不担责,但该约定可能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四条【越权订立的合同效力】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四条
二、可以约定造成对方财产损失不担责吗
能约定造成对方财产损失不担责,但该约定可能无效。
合同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因此,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另一方不承担责任。
但是,我国《民法典》规定,合同中的这些免责条款无效
一是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是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因此,合同当事人能约定造成对方财产损失不担责,但该约定可能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四条【越权订立的合同效力】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四条
三、能约定造成对方财产损失不担责吗
能约定造成对方财产损失不担责,但该约定可能无效。
合同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因此,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另一方不承担责任。
但是,我国《民法典》规定,合同中的这些免责条款无效
一是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是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因此,合同当事人能约定造成对方财产损失不担责,但该约定可能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四条【越权订立的合同效力】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四条
四、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可以不承担责任吗?
一、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未成年本人可以不承担责任。
二、被侵权人向法院起诉时,未成年人和其监护人为共同被告,被侵权人需要证明损害行为的发生导致了其损害后果,并且行为与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监护人有过错。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
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签合同时,约定财产损失或损害不用担责?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
妇女儿童的特殊利益应受到保障的原则,作为国家维护和保障基本人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注。
住在高楼的住户一定要养成良好习惯,尽量不要在阳台种花草,也不要向外扔物品,否则很可能出现高空坠物伤人事件,严重的就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中有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关于消费纠纷是比较常见的一种纠纷,当消费的权益受到商家的侵权的时候,消费者要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失,就需要和商家打消费纠纷的官司。
人身权利是每个人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包括健康权、自由权等,这些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