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法律界定
专业分析
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刑法
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不合格产品”,是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产品质量法》
第二十六条
第二款规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食品的生产者与销售者应当对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承担举证责任。认定食品是否合格,应当以国家标准为依据;没有国家标准的,应当以地方标准为依据;没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的,应当以企业标准为依据。食品的生产者采用的标准高于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的,应当以企业标准为依据。没有前述标准的,应当以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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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二十六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
二、处理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方法
一、劳动者申请辞职
1、递交辞职信,找公司领导签字批准。
2、按照公司人事部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3、工作交接后,单位要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给劳动者社保手册、员工档案。 二、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单位下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交代公司人事部与解除合同的员工协商处理工作交接。
2、单位要制定经济补偿协议,劳动者办理工作交接后,要按期支付经济补偿。
3、单位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报送劳动局和社保局,分别终止劳动关系和停缴社保。
4、单位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社保手册、员工档案。以上是对劳动合同如何解除的解答。
三、产品质量不合格书面反馈的撰写方式和法律规定
专业分析
公函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其各部分的格式、和写法要求如下
(一)首部。主要包括、主送机关两个项目。
1、。公函的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构成。另一种是由事由和文种构成。
2、主送机关。即受文并办理来函事项的机关单位,于文首顶格写明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其后用冒号。
(二)正文。其结构一般由开头、主体、结尾、结语等部分组成。
1、开头。主要说明发函的缘由。一般要求概括交代发函的目的、根据、原因等,然后用“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或“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等过渡语转入下文。复函的缘由部分,一般首先引叙来文的、发文字号,然后再交代根据,以说明发文的缘由。
2、主体。这是函的核心部分,主要说明致函事项。函的事项部分单一,一函一事,行文要直陈其事。无论是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还是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等,都要用简洁得体的语言把需要告诉对方的问题、意见叙写清楚。如果属于复函,还要注意答复事项的针对性和明确性。
(三)结尾。一般用礼貌性语言向对方提出希望。或请对方协助解决某一问题,或请对方及时复函,或请对方提出意见或请主管部门批准等。
(四)结语。通常应根据函询、函告、函商或函复的事项,选择运用不同的结束语。如“特此函询(商)”、“请即复函”、“特此函告”、“特此函复”等。有的函也可以不用结束语,如属便函,可以像普通信件一样,使用“此致”、“敬礼”。
(五)结尾落款。一般包括署名和成文时间两项。
署名机关单位名称,写明成文时间年、月、日;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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