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与法律认定如何界定犯罪行为"
律师解答
侵占罪案件的立案标准,目前最高检公安部没有统一的规定,各省一般会根据当地经济情况有相应的标准,但可以参考
职务侵占罪的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四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四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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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八十四条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八十四条
二、"侵占公司个人财物罪立案标准与法律规定"
律师解答
侵占公司财产罪立案标准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四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四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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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八十四条
[1]《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八十四条
[1]《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三、法律规定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在侵占物、行为方面。
立案标准有三个
1、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
2、要有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财物的行为。这是构成本罪的重要前提,也是本罪区别于其他犯罪的重要特征。如果不是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该财物即持有该财物就具有非法性,则不可能构成本罪。
3、必须是将他人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的行为。所谓占为己有,是指应当将他人交为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当成自己的财物,以所有人自居,擅自加以处分、使用和收益。有的是将财物出售、赠与他人,有的是出租、消费、充抵债务、设定抵押加以使用。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四、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与规定
在侵占物、行为方面。
立案标准有三个
1、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
2、要有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财物的行为。这是构成本罪的重要前提,也是本罪区别于其他犯罪的重要特征。如果不是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该财物即持有该财物就具有非法性,则不可能构成本罪。
3、必须是将他人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的行为。所谓占为己有,是指应当将他人交为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当成自己的财物,以所有人自居,擅自加以处分、使用和收益。有的是将财物出售、赠与他人,有的是出租、消费、充抵债务、设定抵押加以使用。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五、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您好!关于“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的回复如下侵占罪(刑法第270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侵占罪立案标准一为数额较大,一为有其他严重情节。根据《关于本市办理部分刑事犯罪案件标准的意见》,侵占罪侵占数额2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侵占数额2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如果以上没有解决您的问题,欢迎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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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1.侵占罪立案标准概述2.刑法侵占罪的立案标准3.侵占罪立案的法律规定4.侵占罪的立案
在侵占物、行为方面。
立案标准有三个
1、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
2、要有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财物的行为。这是构成本罪的重要前提,也是本罪区别于其他犯罪的重要特征。如果不是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该财物即持有该财物就具有非法性,则不可能构成本罪。
3、必须是将他人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的行为。所谓占为己有,是指应当将他人交为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当成自己的财物,以所有人自居,擅自加以处分、使用和收益。有的是将财物出售、赠与他人,有的是出租、消费、充抵债务、设定抵押加以使用。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七、《我国关于绑架犯罪刑事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
2、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
3、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绑架罪是行为犯,行为人只要实施了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行为,就应当立案侦查。
八、《我国关于绑架犯罪刑事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
2、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
3、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绑架罪是行为犯,行为人只要实施了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行为,就应当立案侦查。
九、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犯罪的刑事立案标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泄露绝密级或机密级国家秘密的;
2、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3项以上的;
3、向公众散布、传播国家秘密的;
4、泄露国家秘密已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5、利用职权指使或者强迫他人违反国家保守秘密法的规定泄露国家秘密的;
6、以牟取私利为目的泄露国家秘密的;
7、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犯罪行为的立案标准参照上述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