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清算的法律性质是什么,有没有法律依据
公司清算的法律性质是注销前依法清理公司的
债权债务的行为。清算的方式有三种,分别是
破产清算、非破产清算、自由清算。其中破产清算是指在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下,依照破产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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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二、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法律依据是什么?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如下
1、通知、公告债权人。清算组成立后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2、申报债权;
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登报公告。
公司破产指的是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人民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依法宣告破产的公司,由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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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三、小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有法律依据吗?
律师解答
一般来说,企业破产清算程序主要有
1、成立清算组;
2、整理公司财产及债权债务;
3、设立清算账户;
4、处理与清算相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
5、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
6、处理公司财产;
7、制定清算方案;
8、确认并实施清算方案;
9、提交清算报告后办理注销登记。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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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四、清算期间公司还存在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公司清算期间,法律规定有哪些?
清算期间公司还存在。
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因此,清算期间法人仍然存续,没有终止,只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二条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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