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还清贷款的房子能否买卖?法律上有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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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听律网整理
2024-04-29 13:51:18
   
雷梦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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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还清贷款的房子能否买卖,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未还清贷款的房子可以买卖。一般有两种方法,一是转按揭,就是把自己的房子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向银行重新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二是提前偿还房贷,也就是大家说的赎契。根据《城市
未还清贷款的房子能否买卖?法律上有标准吗?
未还清贷款的房子能否买卖?法律上有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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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还清贷款的房子能否买卖,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
未还清贷款的房子可以买卖。一般有两种方法,一是转按揭,就是把自己的房子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向银行重新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二是提前偿还房贷,也就是大家说的赎契。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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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

二、贷款未还清的房屋能否转让,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
贷款未还清的房屋可以转让。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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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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