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满解除取保候审后可以出国吗?
可以出国。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是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遵守的规定,如果取保候审已经结束,那么就可以出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一条
二、取保候审期限满了能出国吗取保侯审期限满能否出国
一、取保候审到期后,如果解除取保候审措施的,不再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当事人是可以出国的。
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取保候审期限满了之后,当事人不能出国。
三、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一条
三、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中取保候审期满后,能再办理吗
我国取保候审申请没有次数限制,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再申请。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
强制措施。
法律规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请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四、取保候审满一年可以出国吗,取保监会规定取保侯审满1年可以出国。
1、解除取保候审可以出境。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一年后就解除了取保候审没有追究刑事责任就不会限制自由.就可以出境。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一二个月,"也就是一年。
五、取保候审期满后,还用签字吗,法律有哪些规定
取保候审期满后需要去签字。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我国法律规定,取保候审期满后需要办理相关手续,签字是必要程序。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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