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班时间突发心脏病算工伤吗在工作时间突发疾病,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因此,如果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心脏病,在48小时死亡的情形,才可以认定工伤。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二、上班时间突发疾病,没有死亡,属于工伤吗?
上班时间发生的疾病并不一定属于工伤范畴,通常来讲,除非是职业病或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否则不作为工伤处理。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三、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事宜,职工在工作时间内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工伤认
1.上班时间突发心脏病48小时内死亡的属于工伤。其余的不属于工伤。职工患有心脏病属于个人原因,并不属于劳动法规定的职业病范围。工伤的认定要遵循三项标准,即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这是对工伤的一般性标准。如果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视同为工伤。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九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一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
四、上班的时候突发疾病属于工伤吗
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五、上班时间突发疾病属不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该规定,“突发疾病”被认定为工伤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对于患有疾病劳动者可以是预先已知道的,也可以不知道,但应当是在上班期间突然发作,也就是说发病症状劳动者是在上班期间才感受到的;
2、突发病病的是死亡;
3、死亡的时间是未获医疗机构抢救前,或者自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开始,48小时内因该疾病死亡的。则需要在事故发生之后的30日内提出,而此时受理的部门则为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当然,现实中也有可能出现单位怠于申请认定的情况,遇到这样的情况,其实受伤劳动者及其直系亲属也是可以自己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并且此时由于申请主体不同了,法律中规定的申请时间为事故发生之后的1年。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