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第47条的是什么?

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第47条的是什么?

来源:听律网整理
2024-04-29 00:37:41
   
彭霞律师
彭霞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解决方案
上世纪八十年代,国务院首次明确了一些适宜承包的生产建设项目经营项目可以实行招标投标的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颁布了《招标投标法》。
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第47条的是什么?
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第47条的是什么?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第47条的是什么?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第47条包含哪些

专业分析
依法必须进行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一)资格审查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个的;
(二)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时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三)所有投标均被作为废标处理的;
(四)经评审,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且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所有投标的;
(五)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方式已经核准的项目,连续两次招标失败的,经原核准机关审查批准,可以调整招标方式;其他项目由招标人自行决定调整招标方式。

二、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第48条具体是什么?

专业分析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设立审批、核准、登记等涉及投标的事项;不得非法干涉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投标资格审查、组织评标、确定中标人等;不得向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招标代理机构收取费用。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2千字,阅读时间约5分钟
最快5秒响应
继续阅读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第47条的是什么?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阅读文章后仍有疑问律师在线解答
在线法律咨询

遇到法律问题,需要解决?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解答 24

大家都在问

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知识推荐

本地在线律师

查看更多

猜你喜欢

城市律师
分类律师
展开全部
首页 > 法律知识 > 建设工程纠纷 > 工程招投标纠纷 > 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第47条的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