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宝宝在幼儿园受伤了,谁负责?
宝宝幼儿园受伤幼儿园未尽到义务有过错的应负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
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如果您还想了解其他法律问题,听律网网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二、幼儿园幼儿受伤,家长应承担何种责任?
对于幼儿园幼儿受伤,谁负责这个问题,解答如下宝宝幼儿园受伤幼儿园未尽到义务有过错的应负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
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上述如果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可以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解答。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三、小孩在幼儿园受伤谁负责
1、小孩在幼儿园受伤由幼儿园负责,在幼儿园被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则由第三人负责。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2]《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四、宝宝在幼儿园玩耍受伤,家长应该如何维权?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宝宝在幼儿园玩耍受伤谁负责”问题回复如下宝宝幼儿园受伤幼儿园未尽到义务有过错的应负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
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上述如果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可以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解答。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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